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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阳光用药制度建设等药政管理督查工作
按照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对全省阳光用药制度建设等药政管理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555号)要求,为加强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和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我市成立了阳光用药督查组,对全市19家医疗机构开展了阳光用药制度建设等药政管理工作督查。
督查组以黄春垒副局长为组长,7月11-18日对我市五县一区的16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督查;8月22-23日我局邀请了广州市妇儿中心的何艳玲主任和广东省中医院罗懿妮主任为督查组专家,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保健院进行了督查。
从这次督查情况来看,近几年来我市药事质量逐年有了提升,但各医疗机构在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此,黄春垒副局长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把工作做得更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