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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东源建档贫困户在县域内看病可先就诊后付费

      近日,东源出台《东源县建档贫困户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推进东源县域内实施建档贫困户患者住院费用“先诊疗,后付费”措施,使建档贫困户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自6月10日起,在东源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该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只需持县卫计局和县扶贫办联合制作下发的东源县建档贫困户诊疗卡、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先交纳住院押金,就可直接住院治疗。

  办理入院时,医院只收存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通过推进信息联网,实现全县建档贫困人口患者身份精准识别,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建档贫困人口患者出院时,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报销部分、大病二次报销部分以及民政部门负责的大病救助部分,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结清。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通过与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建档贫困户患者,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等具体办法。

  对于在延期、分期还款时间内不履行还款协议,又无正当理由说明的,视为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相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者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优惠政策(急危重伤病除外)。该县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可暂停其有关待遇。对确无能力承担个人自费部分,又不存在主观上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贫困户患者,经查实后,可向县扶贫办提出申请说明,由县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从其他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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